《首都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實施管理辦法》近日公布,入選首都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的人員將獲得政府經費支持。
北京市科委將按照合理布局、個性培養、科學管理、注重效益的原則,緊密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,組織實施首都科技領軍人才培養工程(以下簡稱科技領軍工程)。該工程每年開展一次,為自然科學領域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提供支持。
依據辦法,申報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,在業內享有良好聲譽并得到廣泛認可;具有較強的科研帶動能力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;率領的創新團隊結構合理、成績顯著;具有較好的發展潛力。科技創新領軍人才,應工作在科研一線,具有很強的原始創新能力,帶領團隊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,在重大科技項目攻關、重大工程項目實施中,創造性地解決了關鍵技術難題,為國內外同行公認;科技創業領軍人才,應為創辦企業董事長、總經理、首席執行官等主要負責人、合伙創始人或首席技術官等技術負責人,具有科研一線的工作履歷和豐富的科研經驗,較強的市場開拓和經營管理能力。創辦的企業發展領域屬于北京重點發展產業方向,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,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成長性。
北京市科委對入選人員給予科技經費支持,并鼓勵依托單位進行經費匹配;鼓勵入選人員帶領團隊開展重大科學技術攻關、重大工程實施、科研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輔導,承擔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計劃項目、各類科技人才計劃,參與相關科技咨詢工作、與國外研究機構和團隊開展合作等;鼓勵依托單位以入選人員為核心,申建國家重點學科、國家重點實驗室、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。
辦法明確,已入選“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”和“創新人才推進計劃”等國家級人才計劃的人員;連續兩次申報并未入選“科技領軍工程”的人員;為歷屆科技領軍工程入選人員的團隊成員,且該人員在執行期內或其執行期屆滿不足3年的人員不在申報科技領軍工程范圍之內。